关于印发《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纪律》的通知

2024年03月20日 09:15  点击:[]

 

 

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纪律

 

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、规定,结合校工作实际,特制定单独招生工作纪律

一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。按照《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<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川招考委202367号)文件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,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分工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扎实做好单独招生各项工作。

二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。根据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<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考务工作细则>的通知》(川教考院202425号)要求,考试工作人员按照自身岗位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遵守各项纪律规定,执行工作守则。

三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。严格执行《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》及我省相关规定把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,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制度,强化试卷运送、保管及考务等保密管理。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、任何方式提前泄漏考题和监考人员信息,做到严格保密,防止和杜绝试题失密、泄密的发生,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。所有考试工作人员不得对外发布与考试相关的证件、培训材料、考场、试卷(袋)等涉考图片或文字信息。

四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禁违反政策规定、虚假宣传、违规招生、违规录取等违规行为以及与有关社会培训机构及个人内外勾结、暗箱操作、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。坚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的原则。不准以任何形式私改分数或违规透露考生成绩和排名。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五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。严禁参与买卖生源、有偿招生考试作弊、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,严禁任何部门(单位)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收取国家收费政策以外的费用。

单独招生工作广泛接受考生、家长和社会的监督。校纪委设立单独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8-85767736,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,依纪依规依法处理,严肃追责问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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